森林之旅公司声明

2010-06-01

  针对此次事件,森林之旅做了一些声明,现摘录如下:

  一、森林之旅公司声明

  1,我们只有忠实履行合同的义务,李晓文女士必须为自己在知情情况下作出的选择承担责任。

  2,我们不能接受李晓文女士购买非地热专用地板而要求退换地热专用地板的要求。

  3,客观事实是:销售人员推荐的是每平米加100元的地热专用地板,而李女士由于种种原因最终选择非地热专用地板。销售人员知会消费者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在合同上明确写明“非地热直铺”“保修期内维修补地板需自购”的条款。(附合同)

  二、我们对报道中消费者李晓文女士绝大部分的说法无法认同。

  三、报道中我们公司人员相关说法跟实际的意思表达有出入,部分说法是站在特定立场上的曲解或断章取义。

  四、我们对业内专家的观点表示理解与尊重,同时我们保留意见并将提供有关证据让他们更完整地了解事实的全部过程,虚心向他们请教!

森林之旅公司声明
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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