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将全装修住宅面积比例纳入土地出让条件

2012-01-11

宁夏将全装修住宅面积比例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宁夏将全装修住宅面积比例纳入土地出让条件

  为鼓励住宅产业化发展,宁夏除了制定各项优惠政策给予产业扶持外,还通过加强土地供应约束等方式迫使开发商积极配合实行,将全装修住宅面积比例、住宅性能等级等纳入土地出让条件。

  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介绍,开发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及时上报相关材料接受监督。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缴纳一定比例的违约金,2年内不得参与土地竞买。

  宁夏还实行了住宅全装修容积率优惠政策,对符合住宅产业化发展政策的开发建设项目或新建住宅全装修面积占到项目建筑面积一定比例的,实行容积率优惠政策,容积率最高可提高3%;对生产使用有利于资源节约、绿色环保和产业化发展的“四新”技术的企业给予所得税适当减免;对符合住宅产业化发展政策的开发建设项目,金融部门要实行优惠放贷,对购买通过住宅性能认定并达到A级的住宅和符合节能省地环保要求住宅的消费者,可适当增加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

  预计到2015年,宁夏新建住宅全装修面积将达到50%以上。全区5个地级市中心区新建住宅建筑设计、建造要达到节能65%的要求。

  (记者 于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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