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宝昌:企业要做好做强 一定要对消费者负责

2012-03-14 其他

邱宝昌:企业要做好做强 一定要对消费者负责邱宝昌:企业要做好做强 一定要对消费者负责

  主持人:跟各位企业家我都很熟悉,他们的工厂我都看过,都对自己的产品和服务追求最好的,他们也打造出了品牌。消费者选品牌多花点钱也值。邱律师,这个行业你关注了十多年,点评一下我们企业家的发言?看看我们老总的观点是否符合你的观察?

  邱宝昌:我感觉他们讲得都非常好。先谈一下对吴总分享的感受。今天上午消协成立了一个调解委员会,不仅要维权,更要促进社会和谐,就是和为贵。一个企业一般来讲都是千方百计地把企业的产品质量做好,尽管主观上有百分之百的重视,但是客观上不能保证百分之百地不出问题。一旦出了问题怎么解决?你就应该有百分之百的诚意,要有诚信。品牌的问题归结到诚信上。刚才陈总讲到没有打官司,我很欣赏,打官司浪费很多的成本,浪费很多的资源。如果企业有过错就勇敢地面对,及时解决。如果你有过错坚持跟消费者对抗,这个品牌可能越做越差。

  所以从和谐、成长、发展的角度,企业要防患于未然。刚才陈总解读的要把德国对制造业的精益求精体现出来,真德国,不是德国的品牌,而是把德国的精细的加工制造贯彻到企业的生产发展中。

  刚才还讲到辅料,品牌能够发展,能够长久,一定是一个诚信的,多少年的老店能够长久地生存下来,如果对消费者不负责任,能够得逞一时,要持续发展是不可能的。一个企业要有品牌,一个行业里面要有领头。一定要树立一个标杆,要让这个行业里面的企业都要去学习借鉴。

  刚才谈了这么多,给我一个感想,企业要做好做强,一定要对消费者负责,要敢于负责任。刚才讲到无理由退货,给我触动很大。我原来调研《消法议案》修改,就是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一般是指非现场购物,德国都有非现场购物多少天之内可以无理由退货。我当时就找一些市场的做法,我那时候还真不知道百强有这个做法。我们直销条例里面有给消费者多少天之内无理由退货的。但是能够实现的,企业敢做到无理由退货,我问一下陈总如果我买你的家具无理由退货,运费谁承担?

  陈晓太:我们承担。退货我们不再收任何费用了,你花10万块钱买我的家具,我退给你10万,所有的费用都是我们承担。这件事,我自身有一个体会,1997年左右,我买了一个电视,到家以后,突然发现那个电视有点大了,我就提出我想换一个小点的,人家说没有质量问题不能换的。所以,我当时就感觉到了,一个电视我都没有选好,换都换不了了。我就想到我的家具了,我的家具都比它大,放到卧室里面没准就大了,这个怎么做?能不能无理由退换货?反正家具放在家里也没有用,也没有什么问题。我当时想了以后有这么做了,提了三个标准,第一是一个月内无理由退换货,第二是质量保修我们把一年延长到三年,第三我们在接到报修电话24小时内必须上门。后期被一些卖场也借鉴了。当时我们提出来,调换确实有损失,但是有一次清华的一个教授就验证我们是真是假。过了一个星期给我们打打电话,说我不喜欢了,你赶紧给我拉走。第二天我们上门,她问我们退多少钱?我说多少钱买的退多少。后来老太太就写了一封表扬信,说就看看你们是不是兑现承诺,结果你们兑现了,我不退货了。

  邱宝昌:实际上这是高于法律的规定。法律的规定,如果有质量问题,可以根据消费者的要求维修、退换。现在你们都是无理由退货,实际上是高出法律规定了,这表现出企业家的社会责任。

  主持人:企业家的胆子都很大。张钧总也提出全额退还。

  邱宝昌:可以退,没有后顾之忧,这样大家就敢于消费你的产品,你的品牌才能得到发展。今天听了企业家对企业发展,对产品质量负责,受益匪浅。

  陈晓太:换位思考,如果站在消费者的角度上思考,生意一定能够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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