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青:要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

2012-03-15

  主持人:下面有请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董青发言。

  董青:尊敬的杨秘书长,媒体朋友们大家中午好,感谢中消协给我们提供了一次很好的学习的机会,上面几位行业内的专家讲了很多,会对我们中消协可以更好的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就今天的主题谈这么几个事情,今天的主题是消费与安全,让我想起来最近两件事情,跟大家通报一下,一个就是今天晚上19:35在中央六要播出反映消协系统的一个电影电视,这个电影电视是中国消费者协会会同各区县消费者协会多次改编和修整还做的这么一个主题电视,围绕着消费安全主题展开的,故事情结很真实,很曲折,我在这里做一个广告,希望大家今天晚上看一下。这是第一个事情。

  第二个事情,让我想起来在四月底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和北京市法学会召开一个讨论,邀请到日本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厅厅长,邀请了韩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邀请到台湾地区的消费者基金会和一些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里面走在前面地区的一些专家举行一个关于对消法修改这方面的高峰论坛,进行研讨,提出消法修改的意见和建议,这里面我们会几个问题,一个是跟我们今天的主题相关的消费安全领域的,在消费安全事件中,要加大惩罚性赔偿的力度,这一点我们要建议在消法的修改条例里面加入;第二,要建议赋予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公益诉讼权;第三个,增加对新型消费模式和管理规定和规范要求的内容,特别是刚才大家说到的涉及到的媒体购物,网络购物,预付费购物等等,所以这是在立法方面的一些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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