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消协发消费警示 “装修游击队”多留“后遗症”

2013-12-31 三晋都市报

  12月29日,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发出2013年度第10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房屋装修时,注意签订规范合同,不可轻信“装修游击队”。

  随着城市开发建设的不断深入,购房者对新房装修的要求越来越高,房屋装修市场十分火爆。但由于多数消费者缺乏装修、装潢专业知识,常常会掉进一些熟人和不法装修公司预设的“陷阱”,家装类投诉呈现上升趋势。

  省消费者协会根据投诉情况分析,主要涉及不签订合同或合同不规范;消费者轻信家装公司的优惠宣传,造成出现装修质量差等问题。此外,还有部分家庭从经济角度出发,雇“装修游击队”进行家装,导致出现问题后无处可寻的“后遗症”。

  为此,省消协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装修房子时,要选择信誉好的合法装修公司。消费者切莫贪图便宜选择马路边的“装修游击队”。在装修过程中,双方签 订的合同尽量使用《家装合同示范文本》,消费者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为防止装修公司在报价单上做手脚,消费者可逐项比较、核对条款,注意各个细节。消费者 最好亲自到场验货,带上合同及报价单,防止装修公司提供的材料出现假冒伪劣产品。消费者与装修公司一旦出现纠纷,可持发票等有效凭证,在保修期内找家装公 司协商解决。如遇到困难或双方无法协调,可持凭证向各级工商部门或消协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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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警示是山西省消费者协会根据一段时期内消费者的投诉热点进行分析,总结出消费者上当受骗的各种情形,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每年10-12期按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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