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装修市场管理办法出台 室内装修至少保修两年

2014-01-02 石家庄日报

  近日,记者从市装饰协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上了解到,目前,由市工商局与该协会联合制定的《石家庄市装饰装修市场管理办法》已经正式实施,进一步明确了装饰装修经营资质、装饰装修保修期限、装修合同签订和履行以及消费者维权等问题。

  “安居乐业”是百姓生活的核心,人们对居住、工作环境要求越来越高,装修引发的矛盾纠纷屡见不鲜。目前,这一现象有望得到改善。

  政策导读

  凡在我市从事生产、销售装饰装修商品的企业、商户均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对恶意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要予以重罚,对处罚后仍不改正的,要责令退出市场,取消其经营资格;

  施工单位不得随意拆除、破坏建筑物的承重墙体、梁、板、墩、柱等结构或者超标准加大建筑物荷载;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等,防渗漏为五年。

  市场准入:

  家装“游击队”将被清退

  据了解,《管理办法》提高了装饰装修市场准入的要求,今后街头家装“游击队”将被清出该行业。

  根据《管理办法》,今后凡在我市从事生产、销售装饰装修商品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家装、公装单位以及装饰装修市场,应当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 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同时,凡从事和承接装饰装修工程的装饰装修企业,包括公装公司和承接工程有资质等级要求的家装公司以及设计单位, 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取得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接工程;对于从事装饰装修的装饰公司和设计单位以及既销售 装饰装修材料又负责安装施工的企业,取得中国装饰行业《装饰装修企业行业准入证》,方可从事装饰装修活动。

  市装饰协会会长朱绍荣介绍说:“《管理办法》适用于全市所有装饰装修商品销售市场、家具销售市场、装饰装修公装、家装市场和经营单位。今后,市装饰协会将负责对装饰装修相关企业相关资质的审核备案及上报审批。”

  市场监管:

  工商部门将严查五类行为

  《管理办法》规定,今后,市工商局将对装饰装修经营行为进行严格监管,重点严查五项内容。一是查看有无营业执照,是否亮照经营,对无照经营的取消其 经营资格;对转借、转租营业执照的要限期改正;二是查验产品产地、品牌、质量合格证明,有无虚假标识、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冒充名优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查验产品商标是否真实合法有效,有无假冒注册商标、假冒驰名、著名商标行为;四是查验有无虚假宣传行为,查处夸大产品功效、夸大节能、环保、夸大销量 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五是查验产品是否存在缺斤短两,尺寸、重量、厚度不够等“缩水”行为。

  另外,工商部门还将加强装饰装修商品质量监测,对检测的不合格商品依法予以查处。工商部门还要求装饰装修市场经营者要在市场显著位置向社会和广大消费者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要对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并及时向消费者反馈情况。

  同时,《管理办法》还规定,全市各装饰装修市场都要明确专人负责,对每家经营户进行备案登记,详细登记经营者证照信息,产品名称、品牌、产地,确保 市场内每种商品进货渠道合法,质量合格。对恶意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要予以重罚,对处罚后仍不改正的,要责令退出市场,取消其经营资格。

  文明装修:

  对野蛮装修施工说“不”

  装修材料缺斤短两、以次充好等消费者投诉较集中的现象也在《管理办法》中予以明确。装饰装修行业所有单位,必须注重低碳环保设计理念,杜绝使用、生 产和经营造成室内环境污染的材料;反对不切实际的压质压价,反对恶性竞争的不良行为;装修中材料的销售和使用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宣传,不伪造厂名 厂址、冒用名优商标和认证标志,不发生缺斤短两、尺寸缩水等违法行为。

  《办法》还对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进行了详细约束,要求施工单位不得随意拆除、破坏建筑物的承重墙体、梁、板、墩、柱等结构或者超标准加大建筑物荷载; 需要拆改室内供暖、燃气管道的,应当征得供暖、燃气管理机构同意;禁止在12时至14时、20时至次日7时之间及高考、中考期间,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装 饰装修作业;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范,保证作业人员及相邻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需要改动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进行施工,并作闭水试验。

  合同规范:

  定金不得超商品总额20%

  对于装饰装修行业中容易发生纠纷的合同问题,《管理办法》也提出了详细的规范要求。装饰装修企业承接工程要依法使用我市统一的装饰装修合同示范文 本。当购销合同履行延迟或不能履行时,定金给付方违约,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收受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合同 总额的20%。否则,就属于加重消费者负担的霸王条款,应予以查处和纠正。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等防渗漏为五年。装饰装修补充协议不得加重消费者负担。

  市装饰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装修过程中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双方协商;向当地消协申请调解;向市装饰装修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市装饰装修仲裁中心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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