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3 北京日报
昨日,记者从通州工商分局了解到,4家从事空气和饮用水净化设备的企业被查出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日前通州工商分局以消费者反映强烈的13类问题为重点,对辖区85家从事空气和饮用水净化设备的企业进行了检查,共发现4家企业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其中3家企业的宣传内容涉及夸大净化设备的净化指标问题。
通州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3家企业提供的检测报告全部显示检测地点都是在特定环境下,有的是在出风口得出的检测值,有的在只有1.5立方米的测试舱内得出的检测值。
“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商品销售企业虚假宣传主要表现五个方面,也就是声称自己是老品牌企业、拉‘洋关系’、虚构荣誉、夸大效果、使用绝对化用语。”通州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说。
其中, 2013年因虚假宣传被工商部门处罚过的一家科技公司“恶习不改”,被查出仍在企业网站和宣传单中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宣称自己是中国民(私)营经纪研 究会净水行业协会常务会员单位,中央电视台战略合作伙伴,拥有华北地区最大的净水产业基地,获得国家建设部康居认证中心、全国高科技建筑材料产业化委员会 等多家部门的认证和荣誉,其产品经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承保。在其销售的空气净化器产品宣传单中,该公司宣称“针对空气中甲醛3小时净化93.4%, 苯、甲醛、烟雾粉尘等净化效率达99.9%”。
经过调查,工商部门发现这家公司所宣称的上述资质和荣誉全部是自己虚构的,先前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承保的保单也已过期,该公司提供的空气净化器检测报告显示,在实验室条件下4小时对甲醛的净化率为90.7%,1小时对苯的净化率为99.7%。
通州工商分局以涉嫌虚假宣传对4家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目前已经结案一起,罚款1万元,其余3起案件正在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