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3 新京报
本次抽查对固定式/嵌入式/可移式通用灯具的结构、外部接线等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对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的互换性,预防触电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 查发现36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灯具的标记,结构,外部接线,内部接线,接地规定,防触电保护,电气强度,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耐热,耐燃烧和防引燃,以 及节能灯的标志,互换性,机械强度。
其中,标称生产企业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型号为“WT5-12-30/111”、生产 日期为“2015-Ⅰ”的LED支架灯“结构”项目不合格;标称生产企业为“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型号为“NS-KD1-L3”、生产日期为 “2015-09-13”的LED天花灯“外部接线”项目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