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智贤专栏|馒头,临帖和山寨

2018-11-14

    山寨看起来是违规了,可是违规为什么没有支付高昂的成本?

  最近日本无印良品商标案以日本MUJI以后无权使用简体版“无印良品”的判决引发业内的激烈反应,抢注简体字版“无印良品”的棉田本来已经有三十多年的经营历史,可是仍然坚持在自己的品牌店门上刻上“无印良品”,这种在熟悉现代市场规则的人看来完全不可思议的价值选择一时间成了质疑的对象;

 中日两款“无印良品”商标

  吴亦凡水军刷榜事件再次引发舆论对于作假带来成功的抨击;而之前在摩登上海家居展上,卢志荣先生设计的“看见·戏石屏风”和其盗版“璞悦陈列”的屏风竟然比邻展出!

  上图:卢志荣设计的“看见·戏石屏风”;下图:璞悦陈列的仿冒品。

  知识产权保护、尊重原创在话语层面上至少被强调了三十年,从当年秀水街打假至今,山寨、作假一直没有退出中国的商业市场,在不久前刚刚经历的双十一购物节上,多少山寨产品堂而皇之地刷榜热卖,为什么造假一直都能获益?是这届消费者不行吗?这些年法律制裁的力度是不断加大的,可是不惧法律,仍然公开山寨的商家是怎么想的?山寨看起来是违规了,可是违规为什么没有支付高昂的成本?

  在我的观察和思考里,我认为中国的山寨问题不是简单的商业利益争夺的问题,正品与山寨之间本来是有明确边界的,但如果这个边界模糊掉了,正品无从界定自己的势力范围,仿冒品制造商、消费者和原创者这几方利益的划分没有共识,那么山寨者也就无需背负耻辱感,即使遭受道德谴责,也不会动摇其生计,除此营生之外他们也想不出其他的生路,自然就会坚持这么做。山寨虽然违规,可是整个社会的运行机制并没有设定他们需要支付经济、名誉、发展机会、时间等诸多成本,因为目前我们的评价体系对这种行为造成的社会总体损失还不认为很严重,于是这就牵扯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需要解决:商业伦理。

  转型期的中国评价体系是兼有两种标准的

  在中国既往的商业传统里也是鼓励创新的,否则晋商的票号经营、景德镇的瓷器生产不可能蓬勃发展。但中国同时还有另一套系统与之并存,那是乡土中国的生存法则,那种由地缘和血缘建构起来的人际关系网络中,边界不是以个体为划分单位的,族群与族群间才有边界,个体间的边界常常在求生存的活动中经常性地被消解,因为如果不消解,你虽然有不承担他人要求的权利,但他人也有不成全你的理由,相互入侵他人边界是为了换取相互扶持的利益共同体。如果你知道中国上百个城市的农贸市场里卖馒头、面条和饺子皮的人都来自于同一个乡:湖北省监利县毛市镇,福建莆田一地的金银珠宝行业产值4000亿,占全国总产值的60%,你就可以了解,为什么当一个人开创了一桩新的生意后,乡里乡亲竞相跟随在中国是受道德肯定的。

  而这种伦理在被西方工业文明浸淫多年的人看来是费解的道德。欧美发达国家今日普遍形成共识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概念是基于对个人权利的确认,但陌生人社会以生产个体为划分利益边界的理念在乡土中国的语境里是自私且缺乏人情味的,“你吃肉我还不许喝点汤”的利益分配原则在中国是获得普遍认可的,原创者所强调的自己的付出,在乡土中国的商业伦理法则下可以被认知为对族群的贡献,传统社会里,地缘形成的商业组织,例如各地的商会会对带领同乡共同致富的人给予道德、荣誉和更多商业机会的补偿或奖赏,至于“知识产权”这么抽象的东西实在无法评估其价值,到底谁从中占了多大的便宜,放在整个族群的共同利益面前,常常是可以忽略不计的。过去的中国保护“专利”的方式都是以“秘方”“秘笈”的方式传男不传女或传长不传幼的传承体系来确保自家的利益。个人并没有主张“知识产权”的资格,除非你是代表家族向另一个不相干的族群讨一个公道。

  从乡土中国步入现代中国的历程还是现在进行时,观念、文化、伦理上还保留着一部分乡土中国价值观的国人不会马上接受现代商业社会奉行的规则,那些真切地认识到原创的价值并不断呼吁知识产权保护的人群大多是今日中国有着海外工作生活经历或国际交往经验的一类人,他们亲眼看见原创所带来的高附加值,并且也真心希望这部分价值可以在中国的市场上实现。山寨给中国带来的发展机会的损失、国家品牌的贬值、原创力不足的损失在持有现代市场价值评判标准的人看来实在是太大了。

  然而现实中各种山寨产品的获利能力在现阶段表现出比正品要高得多,这不仅因为原创产品必须要摊入的费用使其售价远高于山寨产品,也因为目前做原创设计的品牌大多数的市场定位都是高端消费人群,不仅消费功能,还会消费审美和观念人群在今天的中国市场里还是少数。那些会去购买山寨产品的消费者并不在意山寨产品不能带来的身份价值或审美价值,消费某种设计观念更是太过抽象的事情,这部分消费者数量大,需求简单,山寨品的销售者藉此获利颇丰,反山寨的人群所忧心的损失对这个人群而言是虚无缥缈的。

  真正想解决山寨的问题需要先解决伦理问题,如果山寨所遵循的商业伦理越来越难以支持这个市场的可持续发展,这套商业游戏自然就停止了,就像今天还有人相信盗版光盘会冲击电影票房吗?

  只是这个商业伦理会被什么解构呢?

  堵不如疏,这是自然之道

  中国在软笔书写的时代,所有读书人学写字都有个必经的过程:临帖。

  近两千年里,中国的读书人一直都用毛笔写字,但能被临的帖不过百余家,真正有原创能力的人在人口总分布中注定是少数,那么对于绝大多数普通人而言其实只有临帖的本事。这是人类整个族群的生态事实。那些没有原创能力的人为了生存,也要找出路。

  这也是一种必须承认的伦理道德。

  最近设计圈刷屏的帖子之一是史金淞的个展“第三种复制”。在展览中,史金淞甚至直接呈现了复制的观念、过程及结果,他所传达的理念是如何与山寨版厂商展开对话,探讨艺术、设计与创作、生产的良性循环。史金淞借由那些镜子和镜子前的松树,传达了一种人们对“复制”的态度。那些仿冒品不过就是镜中像,可是拥有一棵真实的松树在目前一些人的价值判断里还是遥远的事。如果他们的生活里也想有松树的影子,我们能做什么?劝说他们放下妄念很可能会招致他们的白眼,因为这种劝说里包含着傲慢;做一件赝品成全他们的向往?这确定是一件双方都清楚的骗局,可是那些喜欢被这样“骗”的消费者从一开始可能就没有关心过什么是真的,他们只是用这种方式过上他们想要的生活,所有的谴责都会被自动过滤掉,对原创的呼吁在这种状态面前就是无力的。

  史金淞在展览现场用镜子的语言直接呈现了“复制”这个行为到底会如何生成、演绎和产生影响。

  我本人一直呼吁原创应享有更高市场回报,因为这是为整个社会积累发展力量的必要努力,但我并不相信将山寨版厂商关停就能真的杜绝仿冒行为的发生,对于贪得无厌的仿冒者予以必要的制裁是为了杜绝不劳而获的风气蔓延,但为了更多求生存的企业生产者找到出路才是让他们放弃抄袭和仿冒手段的根本策略。

  一个有原创能力的人是人群中的稀有者,原创在中国文化里的价值是为一个族群找到生活的希望,从这个意义上说,所有捍卫原创价值的人是被临的帖子,写下了,就是为了天下士子可以临帖,从而求得生路。只是一个良性的社会会创立一种机制,来确保能写出可供天下士子临帖的人不至于冻毙于荒野,如果这样的人还能藉此获得荣耀与富贵,那么天下士子自会跃跃欲试去自成一家,这个社会的创新动力才会丰沛绵长。唐太宗一朝,对书法造诣深的人推崇备至,他的核心班底中虞世南、褚遂良莫不是当时及后世推崇的书法大家,而他本人对王羲之书法的情有独钟更是闻名天下,这使得唐朝在选拔官员时,书法水平成为重要的选拔标准之一,造诣高的就有机会做高官。宋朝也一样,蔡京、苏轼、米芾没有一个是布衣。这些能做一代宗师的人受到社会总体褒奖,就会鼓励全社会去创新。

  撰写此文绝无为仿冒者或山寨品开脱的意思,只是希望能去探讨山寨现象背后的社会原因,从而找到更符合现实的解决方式,创造一个大多数人皆能受益的市场环境。管窥之见抛砖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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