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日股份因会计差错更正、信息披露不及时收到监管函

2021-01-14 新浪家居频道

 新浪家居讯 艾蕊 1月14日记者获悉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孚日股份(002083)发出监管函,监管函内容显示孚日股份存在两点违规行为。

  一是会计差错更正: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披露《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 调整的公告》,调减 2018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945.45 万 元,调减金额占更正后净利润比例的绝对值为 7.25%;调增 2018 年 资产总额 3.9 亿元,调增金额占更正后资产总额比例的绝对值为 4.62%。

  二是信息披露不及时:根据公告,公司与高密市凤城管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 1.05 亿元出售其所持有高密孚日热力有限公司 100%股权,公司对相关交易确认处置收益 6,371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4.65%。公司直至2020年6月30日才于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资产出售事项。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11 月修 订)》第 1.4 条、第 2.1 条、第 9.2 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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