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4 新浪家居频道
自去年以来,宜家因为劣质产品、违法《广告法》规定、不准确的虚假宣、警示标识错误或无警示标志以及环保等问题多次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
01违反消防安全
12月15日,北京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向北京宜家家居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宜家家居”)下发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原因为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以及未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两份决定书合计罚款3.4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02劣质产品罚款
11月9日,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宜家贸易(中国)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行政处罚,该公司因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产品,被罚款约21.37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6158.82元,处罚单位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具体情形为,当事人对外零售被套和枕套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共计1456件,目前已全部售罄。经查,宜家贸易(中国)有限公司负责英特宜家集团(宜家系列产品的设计开发单位)在中国市场的供应链业务,包括与实际生产厂家签订协议,委托生产宜家产品,或从境外进口宜家产品,产品仓储及分拨,以及向零售商供应宜家产品。
03违反《广告法》规定
10月20日,宜家(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家”)在地铁灯箱和某第三方APP平台上发布“GUNRID古恩里德空气净化窗帘”产品广告,宣传“旧材料,带来新空气”等内容。宜家依据在限定的试验条件下,针对特定目标污染物,对窗帘样品检测得到一种理想状态下的净化结果,便宣传窗帘具备“空气净化”功能,忽略了窗帘实际使用的生活环境条件。
误导消费者认为该窗帘无使用的限制条件,使用了该窗帘即可净化室内环境中的多种污染物,达到净化空气的目的。该广告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构成虚假广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172.5万元。
04不准确的虚假宣传
9月2日宜家电子商务(中国)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行政处罚,处罚事由为广告引证内容不真实、不准确,未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未明确表示。处罚结果为罚款8万元,责令停止发布,处罚单位为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宜家电子商务(中国)有限公司自2020年9月30日起,在其公司所设立的天猫宜家家具官方旗舰店网上店铺内,对其销售的“LANDSKRONA兰德克纳沙发”发布了“沙发套可承受50000次耐摩擦测试具备优良的抗摩擦性能......”等内容。
05年龄段警示标识有误
8月9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宜家贸易(中国)有限公司因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无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8月9日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没收违法所得30.66万元,罚款47.68万元,罚没合计78.34万元。
经检验,上述两款产品标识适用年龄段项目不符合GB 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该标准明确要求儿童家具产品必须明确标示产品适用年龄段,即:“3~6 岁”、 “3 岁及以上”或“7 岁及以上”。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检验报告》显示,抽样检测样品或标注“建议使用年龄(岁):8”、“建议使用年龄(岁):+3”,或无适用年龄段标注。
06污染环境遭罚款
7月20日,据北京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消息,近日,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对北京西红门宜家家居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北京西红门宜家家居处以罚款 0.71 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大兴区生态环境局于 2021年5月12日对北京西红门宜家家居进行了检查,发现北京西红门宜家家居有限公司,后厨操作间扒板在正常制作牛排过程中油烟净化器未完全吸附油烟,造成油烟外漏,存在不正常使用,产生的部分含油烟废气未经净化,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污染。
07虚假名称登记
5月19日,南京宜家家居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行政处罚,处罚事由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规定行为及其从属(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的行为),处罚结果为罚款300元并责令改正,处罚单位为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眼查风险信息显示,南京宜家家居有限公司涉及数十条法律诉讼,案由多为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此外,该公司于2020年7月还因生产经营国家禁止的食品等行为被行政处罚。
08无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2021年6月15日,宜家新增一条行政处罚,处罚事由为“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无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处罚内容为“没收违法所得14.5万元,罚款5.6万元,责令改正”,处罚单位为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此宜家向媒体回应称,“这个是去年儿童家具年龄提示的那件事,只不过刚刚结案。”
据了解,此次宜家被行政处罚源于2020年9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网络平台销售儿童家具质量抽检情况。此次抽检中,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宜家电子商务(中国)有限公司在天猫IKEA宜家家居销售的2批次产品警示标识不合格。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至今,宜家的产品多次登上质量黑榜,其自身也因商品质量问题多次召回产品。
2020年1月15日,宜家出售的“TROLIGTVIS特鲁利维斯旅行杯”被检出超标致癌物质,宜家在全球召回该产品;2020年3月,宜家中国因抽屉柜理论上存在倾倒的可能性,召回近15年来销售的4款型号的库伦三斗抽屉柜,涉及数量超过9万件。
2020年5月11日,宜家家居官网在此发布商品召回信息,因霉菌含量超过了法定限值,宜家食品进口商东恩国际物流(上海)有限公司在中国市场召回2019年3月及之后销售的宜家MSLI混合水果干麦片(冲调谷物制品)(500克)。
此外,宜家还曾多次被市场监管部门点名。据媒体报道,2019年12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宜家瑞典有限公司生产的“IKEA”的靠垫DJUNGEL SKOG尤恩格斯库格存在耐干摩擦色牢度不合格问题;2020年1月6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宜家生产的2批次“IKEA”的奥菲儿童书桌椅,存在警示标识不合格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