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地板折射行业潜规则 精装房成维权死角(3)

2012-02-20 地板 北京商报

  标准缺失消费者维权难

  “精装修房屋面临的投诉和官司很多,但是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可以动用的法律武器却很少,目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此的规范非常少。”邱宝昌指出。

  记者了解到,目前不仅在法律上对精装房消费者保护的武器较少,在业内也缺乏统一的精装修标准。建设部关于《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细则》的推行已有十年之久,目前全国市场除北京、上海、广州等极少数城市外,其他地方精装修的普及率非常低。

  由于许多房地产开发商和装修施工企业对“住宅装修一次到位”的装修标准也没谱,开发商在开发精装修项目时,往往对装修施工企业听之任之,有一些家装企业为了降低成本,不惜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一位开发商向记者直言,一方面精装房可以弥补一些前期施工的瑕疵,提高售价;另一方面也适应国家环保节能绿色住宅的要求。但是实际中,精装修对开发商而言只不过是一个幌子,在目前市场情况不好的状况下,很多开发商打出价格不变、赠送精装修的营销策略,可见精装修的花费对于开发商而言只不过是买东西时“填秤”的一个手段,其间的油水可见一斑。

  目前这些所谓的“精装修房”从一定程度上来讲是金玉其外,开发商在精装修房上还没有专业的认识,某些拿着粗装修房当精装修房来充当吸引购房者的馅饼,如果购房者不能及时认清精装修房的质量,所谓的“精装修房”只是一种陷阱而不是馅饼。

  邱宝昌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精装房时首先要明确合同的规定内容,对于品牌模糊的可以通过补充条约来约定;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可以延长三包期限,也可以提出退货等要求。

  时下最为迫切的是住宅精装修有关标准的出台。北京家装协会专司质量投诉受理的有关人士认为,精装修的行业标准之所以“千呼万唤不出来”,是因为精装修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系,统一标准的设定存在相当大的难度,因为很难对材料、品牌的价值进行定价,如果以普通的市场零售价格作为标准的依据,显然是没有意义的,而以开发商集体采购的价格为标准,又存在着相应的差异性。

  商报记者 赖大臣/文 焦剑/漫画

  消协说法

  地板质量由售楼方负责

  合同应注明材料和品牌

  市消协副秘书长屈建辉表示,在权威机构检测报告发布前,还无法对“安信地板”事件下结论。如果日后发布的检测报告结果的确检测出地板存在质量问题,将由售楼方对此事负责。此事的最终结果要看检测机构的相关报告,到时相关行政机关也会给消费者一个说法。

  屈建辉建议:如果消费者所购买房屋出现类似问题,首先应和开发商沟通情况、表达诉求,进行合理解决,如果开发商解决不到位或消费者提出异议,可向当地消协和相关行政机关进行申诉。此外,消费者在购买精装修房屋时要注意房屋合同内有无对主要装修材料的质量和品牌进行明确规定,而不是简单地标出“符合国家标准”。如果有合同方面的证明,消费者在日后发生此类纠纷将有利于维权。商报记者 孙舒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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