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06
1.业主与装饰公司存在着利益关系。一旦出现矛盾,应当首先坐下来协商,化解问题。要互相理解,作为业主尽量少掏钱达到自己想要的要求,反过来装修公司不可能所有的东西都不赚钱,大家都把这个问题放在明面上。
2.业主和装饰公司对性价比的期待都要理性,不能盲目的比较。业主得到了满意、放心的服务也是一种很好的汇报。
3.目前北京这种装饰公司的合同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公平的合同,但是要注意在合同当中有空格部分的补充条款,制式合同是对于北京市这些业主或者装修公司来说,做的还是比较公平的,但是我们要注意一个空白部分的手写部分。
4.首先北京市的“绿合同”是一个规范的文本,但是在这个规范文本有第四页中间空白部分,是由业主和装饰公司,这个标准文本不能满足双方的要求双方再附加协商条款,这个条款一定要看。
5.我想我代表元洲公司给网友一个建议,首先选择公司一定要选择口碑比较好的,信誉度比较高的公司。业主和装饰公司及施工队之间一定要落实到合同上。
6.业主在选装修公司之前一定要进行全方位的对比,例如:报价对比和口碑对比。
7.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要跟装饰公司商量具体板材的价格折扣,这一点很重要。如果业主签订了主材销售合同,不要贪便宜。
8.我们公司一直秉承客户满意是评价我们公司的唯一的标准,从这个角度来讲,作为装饰公司我们应该多站在客户的立场对待工作,我想业主和装饰公司之间的矛盾对立点会越来越少,越来越融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