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办理证登记商品房实行"单方申请"

2016-05-04

  办房产不用再求开发商或者中介机构了。1月27日记者了解到,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新建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程序的通知》,2月15日起,商品房登记 全面实行“单方申请”,即由购房人单独申请办理。购房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决定何时申请房屋登记,不再受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时间的制约。

  对于办理房产,很多市民都会问:为什么有人房产半年办下来,有人一年半还办不下来?为什么同住一个小区,邻居的房产已经下来了,而自己的还遥遥无期?业 内人士称,其实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为你办房产的是中介机构。大部分房主在购房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将“交契税、办房产等”相关事宜委托给开发商或中介 机构,这样就把主动权也让了出去。房产何时能办下来,全凭你在中介那儿的排号情况。

  《通知》下发后,市民办房产再也不用看中介的“脸色”了。《通知》称,商品房转移登记由开发企业(金融机构)与购房人共同到场办理调整为购房人单方申请 办理。对于有贷款的房屋,商品房时不再需要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出申请,房产办结的同时抵押权登记信息自动记载于登记簿成都办理证Q3671 2750成都办理证 件任何开发企业、金融机构不得强制购房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房产等相关手续。房屋登记部门在受理商品房转移登记时,应就相关事项询问购房人,不再询问开发企 业及金融机构。

  据了解,办理房产需要提供登记申请书、购房人身份明、房屋初始登记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契税完税凭证、维修资金收据、其他必要材料,房屋已贷款的,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

  针对开发商不配合的情况,《通知》指出,开发企业在办理完房屋初始登记后,应当及时将盖有企业印鉴的房屋登记申请书、房屋初始登记证明提供给购房人;  金融机构应当将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提供给购房人。《通知》还鼓励房屋登记部门缩短商品房登记工作时限,有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可以实行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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