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7 厨卫电器 北京商报
空气净化器标准之争,有望随着新国标的出台有所缓解。北京商报记者近日获悉,国家标准委于2012年启动了《空气净化器》(GB/T 18801)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并于本月21日发布了空气净化器新国标的征求意见稿,欲进一步完善新国标草案。据悉,新国标将于2015年上半年完成审定与发布。
相比目前正在实施的2008年版《空气净化器》,新国标完善了评价空气净化器的2类基本技术指标,包括常态性指标、长效性指标。其中常态性指标即“洁净空气量”(CADR),指空气净化器“在额定状态和规定的测试条件下,提供洁净空气量的能力”。这也意味CADR值将由参考性标准升级为强制性标准。
此外,新国标还进一步完善了空气净化器去除各类目标污染物净化能力的实验方法,包括针对颗粒物、甲醛的累计净化量的测试方法,即空气净化器净化寿命实验;针对甲醛的净化能力测试和重复性评价,尽可能客观公允地评价出产品去除甲醛的真实能力。
据参与空气净化器新国标研讨的贝昂科技创始人冉宏宇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新国标的常态性指标,不仅强制要求空气净化器产品需标注CADR值,同时还给出了具体的监测方法。一旦实际监测值低于标注值的90%,产品将禁止上市销售,这将有利于市场有序发展。
而长效性指标,即“累计净化量”,指空气净化器连续工作过程中,“洁净空气量”(CADR)衰减至初始值的一半时,累计去除的目标污染物的总量。冉宏宇表示,这方面主要是体现产品的使用寿命,对消费者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更换滤网有着重大意义。
同时新国标进一步规范了产品标注方法,增加了“适用面积”、“使用寿命”等参数说明或推导算法,并且进一步提高了空气净化器的噪声、能效等级等指标,完善了空气净化器净化寿命实验,尽可能客观公允地评价出产品去除甲醛的真实能力。
近两年央视陆续曝光“净化器效率99.99%,标称与实际严重不符” ,对于央视谴责的“强制性国标缺失致市场乱象”,专家呼吁更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新国标能尽快出台。业内人士也表示,此次新标准正式出台后,不仅消费者在选购空气净化器将有明确的参考依据,目前一些商家常用的“净化效率99%”等宣传概念也有望得到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