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04
A.O.史密斯热水器使用7年,因工作人员检修不当发生爆炸,协商调解却遭反复改口,所受损失无法得到补偿,消费者的权益又该怎么维护?
我在清华东门附近有一套房子,自己平时不住就出租给了北大的一对学生。房子里安装的热水器是A.O.史密斯的,已经使用了七年,质量一直都很好,从未出现过问题。
前几日,出于房子和租住者的安全考虑,我就请A.O.史密斯的工作人员上门对热水器进行安全检查。当时检查完,工作人员还说热水器一切正常,状态很好,我也很高兴,对工作人员夸赞说“你们A.O.史密斯的产品质量真好”!
结果没想到,晚上我就突然接到租住学生的电话,说热水器爆炸了!万幸的是,人都没有受伤。把我吓了一跳,我赶紧赶到现场去查看情况。
明明上午工作人员检查,还反映热水器状态很好,怎么到晚上就爆炸了?这也太奇怪了!我仔细检查了热水器的状况,看上去是人为过失造成的,可以认定是A.O.史密斯工作人员的检修流程不当,操作过程中损坏了热水器,才导致当天晚上的爆炸。
我立马就向A.O.史密斯反映了相关情况,后来,A.O.史密斯的人就找我协商,说给我一个便宜价格,换一台新热水器,我也答应了。谁想到,等后来A.O.史密斯的领导再回电话的时候,却又改口了,说只能以8折的价格换购新机。
8折的价格换购新机?现在电商活动打折促销的那么多,8折价格差不多都是正常的销售价,这都相当于让我再买一个新热水器了!明明是A.O.史密斯的工作人员检修不当,导致热水器故障爆炸,按理说,A.O.史密斯应该要承担责任,赔偿我的损失!
结果,A.O.史密斯不想承担责任不说,我的损失也没得到补偿,却还想让我再买一台新机!显然,A.O.史密斯的领导只会唯利是图,根本不顾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并没有足够诚意想要解决这个问题!
作为消费者,遭受损失却得不到赔偿,合理权益无法得到维护,我对于A.O.史密斯处理问题的态度,真的是非常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