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华律师:灯具设计打击仿冒须做好三件事

2016-06-14

  自电发明以来,灯具便应用而生,从早期的白炽灯到现在的LED灯,灯具的样式也层出不穷,灯具成为室内装饰必要的一部分,一个创新性设计的灯具,不仅带来光线的柔美,更是室内或公共空间增添美感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些年来,灯具设计成为一些创新新灯具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撑点,这些具有创新性的灯具企业不断推出引领灯具潮流的新产品。但所面临的仿冒问题,却难以有效根治。对此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国华律师认为,创意灯具设计打击仿冒做好三件事情:一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二是取得仿冒的证据材料如仿冒的侵权产品;三是检索或查询外观设计专利是否属于现有设计。

  王国华律师认为,灯具设计要想获得保护首先要有知识产权,并非自灯具设计完成即具有知识产权,灯具设计完成后,首先要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并且在未公开之前即应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授权公告后便享有独断的专有使用权利。所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是打击灯具仿冒的前提,及必要条件。王国华律师又认为,当前大多数灯具企业缺乏这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认识,导致发生了仿冒而无法取得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这也是当前灯具仿冒盛行的一个重要原因,灯具企业能够在灯具设计完成后及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对后续的知识产权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当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要特别注意一个问题,那就是,不能等灯具产品上市以后在申请,也不能在公开该灯具产品后在申请。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取得外观设计专利不能是现有设计,现有设计是指在申请日前公开的设计。对于属于现有设计的外观设计专利是无法获得专利法保护。因此,灯具产品务必在设计完成后公开前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王国华律师又认为,打击仿冒做的第二件事,确认对方是否仿冒,需要获得侵权方的仿冒产品,这也是法庭在审理案件中必须的证物,在法庭上将仿冒产品与专利产品进行一一比对,以判断是否属于相同或实质相同的产品,如相同则认定为侵权,反之亦然。所以,在打击灯具仿冒侵权行为中,对仿冒产品的保全是实现知识产权维权必要的一环。获取仿冒产品的正当性,即需要在获取仿冒产品过程中可以清楚的得出该仿冒产品的生产商是何公司。便于确定仿冒主体。所以取得仿冒产品就变得尤为重要。当然一些极端的情况是,一些仿冒产品本身无任何信息,这就需要在取得过程中获取其他信息资料,以证实产品来源渠道。总得来看,正确的取得仿冒产品是打击仿冒行为最为重要的环节。

  王国华律师表示,打击仿冒的第三件事,须检索或查询主张的外观设计专利是否属于现有设计,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利稳定性关系到打击仿冒能否顺利完成,这也是在打击灯具仿冒过程中重点考虑的要素。我们看到一些灯具企业在灯具产品维权中,由于缺乏先前的现有设计查询,导致在维权过程中出现取得的外观设计专利被宣告无效,及因仿冒方提出现有设计抗辩,而被法院所支持。故所做的维权工作只能夭折。

  总得来看,灯具企业在打击灯具仿冒过程中,需要做好上述方面的工作,这是实现有效维权的必要环节。文/王天

  (王国华律师系北京市律师协会司法改革促进研究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著作有《知识产权案例》《知识产权风险防范须知》 《反垄断案例》等。王国华律师的业务领域是知识产权,是国内为数不多的专业从事知识产权业务的专家型律师,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领域拥有重要的影响力,主持处理过多起涉及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突发性事件,并参与国内知识产权立法活动,成功代理过多起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案件:代理开维公司与蒋春玲出版合同优先权纠纷案,在最高法院取得再审胜诉;代理韩寒诉百度公司百度文库案被评为中国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代理作家维权联盟指控苹果公司案是中国最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案件;代理磨铁公司诉苹果公司应用程序侵犯著作权案,法院判决苹果公司赔偿90万元,该案突破了著作权法设定的最高赔偿额50万元;代理双叶家具公司诉赖氏家具专利维权案,为家具行业保护知识产权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是国内首例实木家具外观专利维权胜诉案;代理双叶家具诉一统家具专利案获赔370万,创下中国专利制度建立以来家具行业最高赔偿;代理双叶诉专利复审委员会案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成立后首判专利复审委员会败诉的案件;代理明光公司发明专利无效案是业界不多的发明专利被无效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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