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30 涂料
关于“涂料与油漆”的话题虽已谈论了多年,至今仍未有一个统一、科学、规范的界定。业内对“涂料”与“油漆”理解一直统一,然而在国家标准的术语条款中,却只有“涂料”的术语标准、而无“油漆”或“漆”的术语标准。外界对“涂料”与“油漆”理解多不像业内,他们常常把两者分割开来,认为“涂料”不同于“油漆”、是两类不同的产品。业内与外界的两种截然不同的认识,不但造成商品性质的混乱、也造成行业性质的混乱。更有甚者有些地方政府,将“油漆”按易燃易爆危险品予以严格控制,而“涂料”不以危险品加以管理。于是一些新建的厂家钻政策的空子,明明生产的是溶剂型漆,但建厂取名时不命名“油漆厂”,而命名为“涂料厂”或“特种涂料公司”等,这实在是因为基本概念的混乱造成的管理上漏洞。专家以为术语定义是一种重要基础工作,准确、科学地定义“涂料”与“油漆”名词,在当今我国尤有其必要性,只有科学、规范的定义才具有更广泛指导意义。这位专家固然不赞同社会上,将“涂料”与“油漆”拆解为两类不同产品,但也认为国家标准术语定义中存在欠缺,从“涂料与油漆”名词的历史演变、它们的属性,以及权威版本的注释进行解读与讨论,最后提出对“涂料”、“漆”、“油漆”术语的定义。
关于“涂料与油漆”概念的沿革。之所以称为油漆源于早期,这种材料离不开植物油和大漆,“油漆”一词承截着厚重历史的文化。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油漆行业不断壮大,品种类别也不断获得创新。“涂料”一词20世纪50年代已经出现,业内历为认为“涂料”与“油漆”,只是对同一种材料不同称谓而已,不同的只是这两个名称使用场合不同,似有一种约定俗成的用法。20世纪50~60年代至70年代,业内多将“涂料”理解为学称,把“油漆”理解为俗称。因此那时“涂料”的称谓,多少带有一些学术性的味道,似乎只在研究单位可享受,如“涂料研究所”或“涂料研究室”。同时生产企业一概称为“油漆厂”、“造漆厂”或“制漆厂”,而不称其为“涂料厂”。有意思的是这些工厂名称常有一些规律,凡东北、华北地区的油漆生产企业,都冠之为“油漆厂”,如天津油漆厂、沈阳油漆厂;华东地区冠之为“造漆厂”,如上海造漆厂、南京造漆厂;而华南地区则冠之以“制漆厂”,如广州制漆厂等。总之油漆生产企业一律不用涂料冠名,像是比较自觉地不去“冒犯”其大雅。“涂料”与“油漆”名称的混乱,始于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建筑涂料产品的大量涌现,“涂料”一词开始从学术殿堂走出来,还因为建筑涂料主要是水性产品,于是“涂料”一词因此被社会曲解,误认为“涂料”是水性的、“油漆”是油性的。
这种影响之广、之深恐在短期内难以归正。那么权威版本是怎样定义“涂料”与“油漆”的呢?国家标准(GB5206.1)在色漆和清漆词汇标准的基本术语中,“涂料”是被这样定义:涂于物体表面能形成具有保护、装饰或特殊性能(如绝缘、防腐、标志等)的固态涂膜的一类液体或固体材料之总称。早期大多以植物油为主要原料,故有:油漆:之称。现合成树脂已大部或全部取代了植物油,故称为“涂料”。注:在具体的涂料品种名称中可用“漆“字表示“涂料”,如调合漆、厚漆等。对于上述定义这位专家提出不同看法:“故称为‘涂料’,并不仅仅因为标准中所说的现合成树脂已大部或全部取代了植物油”之故,现在此大类材料之所以称涂料、而不称油漆更多的是,由于油漆品种及类别的发展所致,是因为“油漆”名称已涵盖不了所有同类产品缘故。而“涂料”一词可全部覆盖行业的、各类产品品种及类别的发展所致,是因为“油漆”名称已涵盖不了所有的同类产品的缘故,而“涂料”一词可全部覆盖行业的各类产品,使用“涂料”名称会更准确、更科学。如粉末涂料已不宜使用“油漆”称谓,“涂料”与“油漆”在这里已不可互换。因为人们一提起“漆”或“油漆”,就会很自然地联想到是流动的、粘状的、液体的物品。这种对“漆”的认识已被普遍接受,是根深蒂固的。
从概念上说“涂料”既可以是固体的,也是液体的。所以:“涂料”可涵盖固体的粉末和液体的“油漆”,而替换都不行。因此“标准”中的解释并不很到位。另外国家标准“涂料”术语中的注:即“在具体的涂料品种名称中可用‘漆’字来表示‘涂料’,如调合漆、厚漆等”,这似乎也有些不妥。因为“漆”字不但用在“具体的涂料品种”中,也同样大量地用在涂料的类别中,如丙烯酸漆类、聚氨酯漆类等等;还大量用在应用领域的泛指中,如防腐漆、汽车漆、船舶漆等等。其实,除个别情况外,“涂料”与“漆”二词就是通用的,它并不特指“在具体的品种”中才可表示。此外,在色漆和清漆词汇国家标准的基本术语中,除有“涂料”术语的条款外,还列有诸如色漆、清漆、磁漆、底漆、面漆等等的术语标准,但都找不出关于“油漆”或“漆”术语的条款。应该说“油漆”或“漆”是这些“色漆”、“清漆”、“磁漆”等诸多词汇的总汇、总称,应该列上、没有列上不太合适。国家标准中未找到关于“油漆”的定义。“化工辞典”(第2版)关于“油漆”的注释是:“人造漆的一类。通常指含有干性油和颜料或兼含有树脂等的粘液状涂料。涂于物体表面,经氧化、聚合或凝结等的作用,能白干或经烘干而结成坚韧的保护薄膜,起着防水、防腐、防锈……”看来这样的注解有点老旧了,表叙得也不够准确、完整。
“涂料”即“油漆”的概念宜作适当修正。“油漆”在我国已有几千年的历史,经过长期发展从利用天然油脂、大漆、沥青,到利用植物油与多种化工原料化学,合成制备酚醛漆、醇酸漆、氨基漆,再到使用纯化工原料合成聚氨酯树脂漆、丙烯酸树脂漆、环氧树脂漆、聚酯树脂漆等合成树脂漆,到20世纪70年代形成了我国以主要成膜物质为基础的18大类的涂料产品分类。应该说那个时期的涂料分类已经非常系统,涂料产品也已丰富多样。虽说那时也已经有乳胶漆、有水溶涂料、有粉末涂料,但是水性涂料及粉末涂料的产量毕竟还很少、品种也很有限,它们还未形成气候,溶剂型涂料处在独大的地位。“涂料”与“油漆”是一致的概念还未受到冲击。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以乳胶漆,及聚乙烯醇系列为主的建筑涂料的大量问世,随着“涂料厂”的纷纷涌现,似乎“涂料”与“油漆”代表了不同的产品,原来统一的概念被异化,在民间被重新定义。社会上、商场里出现了“涂料”是水性的,“油漆”是溶剂型的提法。虽说把“涂料”与“油漆”原本同类的材料,分解为截然不同的两类产品是错误的,但也觉得如将两者完全等同的定义是不适的。将“涂料”与“油漆”两个名词的定义,作适当的修正是需要的。
之所以需要修正的理由是:“漆”、“油漆”的表观特征是液体的,它不能涵盖除液体涂料以外存在的固体涂料,既然涵盖的范围不同,因此若再将“涂料”与“油漆”的概念,等同地解释也就难以成立;水性涂料与粉末涂料已成气候,尤其是以水性漆为主的建筑涂料,已在我国的涂料总量中占到约40%左右,“水性”与“油性”化学特性有本质区别,“水性漆”与“油(性)漆”产品性质也有很大的差异,那么如再把“水性漆”定为“油漆”行业中的一大分支的理解是不科学的,“水性漆”与“油(性)漆”应并列为液体涂料中两大不同的系列。建议在基本术语标准中,不但需适当修正“涂料”术语的标准,还应增加“漆”、“油(性)漆”及“水性漆”已有的术语标准。它们的定义可为--涂料:涂于物体表面能形成具有保护、装饰或特殊性能(如绝缘、防腐、标志等)的固态涂膜的一类液体或固体材料的总称,包括油(性)漆、水性漆、粉末涂料;漆:可流动的液体涂料,包括油(性)漆及水性漆;油漆(油性漆),以有机溶剂为介质或高固体、无溶剂的油性漆,早期大多以植物油为主要原料,故有“油漆”之称;水性漆:可用水溶解或用水分散的涂料。总之,解读涂料与油漆、建议改革术语标准。